南都訊 廣州市天河區教育局原局長、文廣新局原局長、文化局原局長李偉明的案子正在省高院二審。因受賄罪,梅州中院一審判處其無期徒刑,涉案金額達到1200多萬元。其中,過半的錢都是他在當天河區教育局局長時,通過“暗箱操作”樓盤的學位配套等方式獲取。
  一所學校換一套房
  2002年,廣州市47中要將初中部剝離。某地產集團公司的下屬公司老闆得知該消息後,找到時任天河區教育局局長的李偉明,希望將47中的初中部放在他開發的小區,作為教育配套。他暗示李偉明,會送一套複式房產給他。李偉明同意了。
  他找到商人陳正理借身份證。陳正理將“陳達”的假身份證借給了他。2003年,李偉明得到房子,又將這套價值近300萬的房產賣給陳正理,並於2006年過戶。
  就在2002年,另一地產公司也為解決其開發的小區教育配套問題找到李偉明。當年8月,他接受了該公司價值90多萬元的房產“禮物”。
  從2001年至案發,李偉明曾先後幫陳正理解決了多個朋友、親戚子女上學問題。2004年7月,李偉明收陳正理一輛價值約26萬元的本田雅閣小轎車。2010年4月,李偉明還曾以借款的名義,向陳正理索取200萬元。
  80萬元換一塊地
  李偉明還利用職務之便,幫商人黃光平獲得天河區多個學校的建築、維修工程。黃光平供述,因得到李的關照,2002年,李偉明看中了一套房子,就由他出錢,以其他人的名義購買。他還買了一個地下停車位送給李偉明。據檢方調查,李偉明共收受黃光平財物折值共計人民幣289.0688萬元、港幣10萬元(房產和車位139萬餘元)。
  此外,2002年,某集團公司老闆想用一塊商住用地置換天河區教育局一塊教育預留用地。事成之後,當年底,李偉明收到了80萬元“謝禮”。
  採寫:南都記者 任先博 梁艷燕 霍瑤 整合:陳實
  (廣州地區讀者詳見AⅡ讀本)
  教育腐敗案特征
  ◎犯罪形式:除直接收受現金以外,有的收受賄送房產,或者以遠低於市場價格購買房產。
  ◎受賄主體:既有公職人員利用職權受賄賂,也有其配偶、子女等近親屬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利用影響力受賄。
  ◎犯罪時間:有的是在掌握公權力的期間內收受賄賂;有的在任期內為利益請托人謀利,在辭職或者退休後收受好處,賄賂犯罪呈現期權化。
  ◎行賄節點:大多採用平時“化整為零”、“感情投資”等長期小額行賄、關鍵時刻大額行賄的手段。  (原標題:暗箱幫樓盤配套學位 區教育局長大肆受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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