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近日,一位老人蹲在郵局大廳內清點大堆零鈔的照片被髮到網上,引發眾多網友關註。發佈照片者稱,照片中的老人來自江蘇,靠乞討為生,每月能往家匯款萬元左右。老人自己曾透露,他靠乞討來的錢供家裡的三個大學生,家裡蓋了兩層樓房,乞討的錢是家裡的主要收入來源。
  點評:乞討者的弱者形象和強勢的高收入形成巨大反差,貧富兩重天的極端人格分裂畫面更讓人如梗在咽。他們欺騙我們的善心了嗎?他們褻瀆了我們的善意了嗎?這些都是有待追問的倫理問題。乞丐本不是也不該是高收入群體。可是,為什麼一些乞丐可以打破“市場規律”,創造業界奇跡呢?
  事實上,他們的高收入標準並非乞丐行當的通例,或多或少都已經游走到了法律的邊緣,通過不妥當方式或者在不恰當區域進行了乞討。一些乞討者編織事實,如家人生病、錢包丟失等,這就涉嫌詐騙;一些人故意將他人致傷致殘並逼迫其乞討,這更涉嫌多重犯罪;一些乞討者惡討強乞,這也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我們與其將目光盯著他們的高收入,倒不如把焦點關註到如何通過法律對乞討行為進行規範與管理。遺憾的是,雖然現行法律已經對違法乞討有著不少規定,但執法效果並不理想。只有運用好法律杠桿,讓乞討者在恰當的場所,通過合適的方式乞討,才能把那些本無須乞討的投機者清理出去,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獲得幫助;才能讓乞討回歸到獲取人道救濟的方式,而不是淪為牟取不當利益的騙局。
  (原標題:乞丐高收入或是個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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